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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软暴力案42人获刑!打击软暴力必须有硬手段
时间:2020-07-31 14:36:15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admin
摘要:
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图据北京日报客户端7月29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作为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的宣判备受网友关注,这一话题甚

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图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7月29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作为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的宣判备受网友关注,这一话题甚至冲上微博热搜。42人因网络软暴力获刑,网友评价为“既硬气又解气”。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软暴力虽然规避了传统暴力手段,依然藏不住黑恶势力的“内核”;向受害者施加无形的威胁,照样不能逍遥法外。

据介绍,自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赵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催收欠款。雇佣300余名“业务员”,长期使用群呼、群发短信、呼死你软件、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形成恶势力集团。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不同于明火执仗、打人致伤亡等传统暴力手段,软暴力表现方式更为奸猾,既有辱骂、恐吓等网络暴力手段,又有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断水断电等下三滥手法。软暴力的“刀尖”无孔不入,虽不会刺下有形伤口,但对受害人的伤害从身体层面转移至情绪、心理等精神层面,其背后裹挟的恶意足以将受害者彻底击垮,导致工作生活难以持续。遭受过软暴力侵害的人,难免感到压抑痛苦,严重者甚至会产生心理疾病,由此引发的现实悲剧已不计其数。

名为软暴力,足具杀伤力。既然给受害者和社会带来的是“硬伤害”,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硬制裁”。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软暴力界定为与暴力、威胁并列的犯罪手段,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对应我国刑法,软暴力行为因情节不同可涉及多项罪名,如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昌平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2人寻衅滋事案,便是拿起法律武器,向软暴力进行“硬打击”的范例。

黑恶势力通过软暴力达到犯罪目的,不过是为了逃避传统暴力的既有罚则;其对受害人形成心理强制的残忍程度,并不亚于任何一种施暴手段。严惩软暴力,涤荡黑恶,既是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保障百姓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的清风正气。

编辑:杨味  审编: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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