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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级法院“三个坚持”打造过硬队伍
时间:2015-12-16 02:00:23 来源: 新华网  
摘要:
近年来,保山市中级人民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一个统领、一个培育、一个导向”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

        近年来,保山市中级人民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一个统领、一个培育、一个导向”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边地法院队伍,取得了显著成效。院本级获取省以上表彰和奖牌27次(块),隆阳区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评为“全国、全省优秀人民法院”,施甸县院建院53年干警“零”违纪违法。
       一、坚持用科学理论统领,确保队伍建设方向。中院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重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和科学的方法论问题,推动法院队伍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化“三个认同”。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摆在首要位置,运用讲党课、法官讲堂等形式,通过建立法官干警学习档案,纳入法官干警个人考核重要内容等手段,持续不断的强化法官干警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过程中,准确把握法官干警思想误区,运用科学理论结合法律司法实践进行厘清,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如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如何看待司法改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引导式学习,切实强化了法官干警的“三个认同”。
        二是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牢牢把握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主线,通过开展“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公信型)法院建设,明确提出“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扛在肩上、先锋亮在岗上”。建立健全由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坚持机关党委的每季例会制度、党组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一岗双责”,增强党建工作合力。成立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推动上下级法院党建工作有效衔接、统一发力。加大推优力度,注重发现挖掘,加强宣传推广,积极营造氛围,让比学赶超、争创先进成为潮流,培育了以“全国优秀法院”隆阳区法院、“全国政法系统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模范法官”李承平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在广大法官干警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是丰富载体,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感恩教育,培育精神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教育感化、规范塑造等形式,将其融入法官干警思想、行为当中。开展向杨善洲学习活动,以深入学习杨善洲精神为主基调,认真开展市委“三查三看”、“四比四促”活动,把理想信念、宗旨践行、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等反复查找、反复比较、反复整改、反复教育、反复锤炼。近4年来,每年围绕学习杨善洲精神,持续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一篇体会文章、一次专题讨论、一次蹲点联村入户”的“四个一”活动,全员、有的甚至多次到善洲林场参观、重走善洲小道等体验式锤炼,使善洲精神真正融入到法院精神当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省法院部署的“素质提升年”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以聚焦“六难三案”问题为突破口,引导全体干警讲规矩、守纪律、严自律,全面推动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转变。把省法院安排部署的“两个中心”、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有效对接,专项整改15个项目,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汇编,“废、改、立”制度35项,基本实现了队伍乃至审务政务事务工作有章可循。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法院实际,明确教育指向,具体以守住思想政治这条“总线”、守住纪律规矩这条“高压线”,守住司法公正这条“生命线”、守住廉洁司法这条“底线”引领开展专题教育。结合上级法院部署,丰富教育载体,启动“司法公开当排头、透明公信在前列”大讨论活动,力争做到“比学赶超”有目标、有措施。活动开展以来,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组织了法院精神的院训讨论活动,组织了知识问答、演讲比赛等活动。
       二、坚持用司法理念培育,拓展队伍建设内涵。面对新形势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中院党组坚持理念先行,着力培育适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标准的干警队伍。
        一是在深化服务理念上下功夫。着力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紧密结合区域市情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求,先后以抓“五项特色”即涉边、涉侨、环保、毒品、少数民族和“三张名片”(即,珠宝之都、温泉之都、养生之都),以及“五大基地一中心”(即,小商品加工集散基地、商贸物流基地、电子政务灾备基地、新材料加工基地、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滇西边境中心城市)相关领域纠纷案件为载体,突出执法办案工作重心,组织法官干警实地调研建设项目、专题研究各类案件发案态势及处理办法,有效强化法官干警服务大局意识,培养了一批处理相关案件的专业骨干法官。着力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以建设“两个中心”、建立民生案件“绿色审判”机制、巡回审判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及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全覆盖、立体化调解机制、法官联村工作机制等为抓手,将司法为民工作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让法官干警围绕司法为民都有强烈的服务意识、都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近几年,全市法院调解率、巡回审判率都在60%以上,巡回审判点覆盖全部乡镇,探索建立了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等专业巡回法庭,全市政法系统2次在隆阳区辛街法庭召开在执法(司法)为民现场交流会。
         二是在严格司法责任上下功夫。不间断地开展严格司法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任何案件、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守住法律界限执法办案,零容忍规避法律、混淆法律、肆意扩大自由裁量权的裁判行为。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全部案件必须送检评查才能入库归档,中院定期开展专项评查、交叉评查工作。评查中,把“过五关”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庭审关、法律关作为核心内容,对任何一关有瑕疵的均予以通报并予以整改。推行办案全程留痕工作,大力推行案件网上签批,规范院庭长指导监督职责,突出办案法官责任。深化审判管理机制,定期分析案件运行态势和审判绩效,实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网上运行、全程监控,保障审判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在拓展文化功能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组织好“四个课堂”。立足素养提高,开设“法官讲堂”,组织学习小组,围绕法治理念、法院精神、法律适用、司法实务难点、审判经验、法官感悟等内容进行研讨。立足能力提高,开设“庭审课堂”,切实把法庭作为法官的主阵地,通过观摩、考核、技能竞赛等措施,促能力提高。立足司法为民,开设“社会课堂”,广泛组织参观善洲林场、重走善洲小道、挂村蹲点、志愿服务等,强化群众观念。立足情趣培养,开设“业余课堂”,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演讲比赛、体育竞技、书画摄影比赛、登山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升法院文化建设水平。
         三、坚持用工作布局导向,完善队伍建设机制。中院党组坚持“面”上铺排,“点”上着力,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建立完善队伍建设形势分析制度,“分析情况”助决策。自2010以来,就确立并把队伍形势分析制度作为抓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支撑,要求两级法院“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对管理监督范围的队伍从“人”和“事”上,每季度定期进行分析和报告,进而准确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作风纪律、行为倾向、素质能力等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紧紧抓住“一把手”、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这个“关键少数”,层层落实抓队伍建设的职责,对不敢抓、不敢管,该报告不报告做“老好人”的,坚决予以问责,从要求整改、约谈到取消其个人和部门评优评先资格,直至作出调整或调整建议,全方位予以督促落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奖勤罚懒”鼓干劲。统筹整合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对领导班子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审判执行业务考核的要求,科学设定岗位目标管理指标,实行干警个人平时工作绩效登记及考核,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切实把考核权重放在平时,引导干警注重日常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实现了抓班子带队伍的日常化、常态化开展。
        三是健全司法管理机制,“比学赶超”促先进。成立审判管理机构,形成了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行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决策管理体系。建立院、庭长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监督机制。实行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责任倒查和通报制度,建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26项指标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评估,促进审判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庭审考评、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全方位提升审判质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用好《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审判管理软件,建立网上管理平台对审判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对立案、案件运行等诉讼活动全过程进行网上实时监管,使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督。
        四是大力实施人才选任工程,“多项举措”提能力。“透明式”选拔人才,根据岗位所需人才分类设岗招录人员,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菜单式”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鼓励学历培训,有24人参加法律硕士学习,各级组织(包括自行组织)的培训覆盖全员。“补缺式”强化综合能力素质,新招录人员到农村、到基层单位、到信访窗口锻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跟班训练培训。
        五是狠抓廉洁司法建设,“强化监督”促清廉。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2014年公开述廉182人,逐级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重点约谈10人,实行“每周一短信”提醒制度,制作亲情廉政寄语铭牌,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加大司法巡查工作力度,实现了巡查基层法院全覆盖,强化结果应用和整改督查,对预防“三案”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出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意见》、《对审判执行进行日常监督意见》及配套《问责办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12人,部门廉政监察员达86人,初步形成力量集中、覆盖全面的监督执纪格局。(张瑞娟 段汝锋)

编辑: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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